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创业   2024-09-27 17:36   湖北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10名,优秀者后期可继续留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投诉咨询话务员10名

二、工作职责

依托12333电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人工接听、网上疑难解答和在线互动形式,受理转办各类投诉,提供信息咨询查询回复等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到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文字录入速度50字/分钟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佳,服从安排,愿意从事电话投诉咨询服务工作;

4、具有1年以上话务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公司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五、工作地点

各社保处就近分配。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扫码报名,提交简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聘用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临时工劳务协议,工作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优秀者可继续留用。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务协议无效。

2、咨询电话:027-84297016、18986086510(微信同号)。

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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