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多条批复,正定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村镇银行获批解散。
根据批复,3家银行均因被合并而解散。其中,正定恒升村镇银行和鹿泉恒升村镇银行被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吸收合并,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承继。
平泉恒升村镇银行被承德县恒升村镇银行吸收合并,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承德县恒升村镇银行承继。
上述3家村镇银行在接批复后,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另两则批复显示,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获准通过吸收合并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亿元人民币,并有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正定支行、曲阳桥支行、新城铺支行、鹿泉支行、铜冶支行、寺家庄支行、李村支行等7家支行获批开业。
内容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编辑 王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