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日前,我市发布《长治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名录》,收录历史文化地名、著名自然地理实体、红色地名三类共257个地名。
《名录》中,历史文化地名含上党区、屯留区等千年古县9个,潞州古城(潞州区)、黎侯古国(黎城县)千年古城2个,黄碾镇、荫城镇等古镇 26个,捉马村、八义村等古村86个,府上街、府坡街等老街巷30个,上党关、羊肠坂等老地名10个,潞子国(潞城区)、西燕(长子县)等历史地名 8个;老顶山、羊头山等著名自然地理实体31个,张庄村、英雄路等红色地名55个。
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地名管理体制,推进标准地名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和红色地名评审认定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的《长治市首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评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经各县区民政局推荐、市县两级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研究确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全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名录。
地名是历史的“活化石”,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各相关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密切配合协作,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挖掘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地名文化内涵,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名录。同时,通过设立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场所(碑牌),拍摄宣传视频、开展作品征集等形式,提升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的社会影响力,助推长治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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