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关系千家万户身体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由政府主导,以抵制疾病风险为目的,守护全民健康的一项民生保障政策,更是保障参保群众家庭幸福的“坚强后盾”,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根本保障。为了您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及时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您关注以下事宜: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预缴制,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乡非从业居民、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学生、新生儿等,均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缴费标准
1、按照全省统一规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3、低保对象、重残人员1-2级、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按400元的40%),其余60%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
四、医保待遇享受期
1、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2025年1月1日后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请您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保障。
3、对在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4、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未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参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5、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推荐方式)
方式一: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缴费
1、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并登录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社保费办理—我要缴费—首次使用时须绑定手机号码并通过面部识别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录入缴费人基本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选择年份“2025”—获取待缴费信息—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等无误后—提交—缴费。
2、微信搜索“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登录后点击我要缴费—剩余步骤同上条。
方式二:通过扫描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
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左侧二维码进入工银e缴费页面—输入个人基本信息(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查询—选择缴费年份(2025)—查询—核对无误后缴费。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真诚希望您积极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来源:区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