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
我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南昌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根据方案,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蔬菜类产品不应少于全市平价农副产品目录内的12个品种,销售价格应低于同品种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市场平均价格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部门的监测数据为准),销售其他农副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周边同品种市场价格。
凡在南昌市内新开办的平价商店经验收合格的,可给予开办费适当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此外,对涉及平价商店运输鲜活农副产品及加工品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免收道路通行费;完善平价商店配送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免收平价商店配送车停车费。
方案还提出平价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平价商店资格并收回牌证,停止相关优惠政策:不正常经营或者未按规定经营平价农副产品,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的;不挂平价商店牌匾的;补贴资金挪作他用的;不公布农副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对比表的;经营的农副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安全规定的。
如对
《南昌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和建议,
可于2024年12月27日前
以指定邮箱或信函的方式
反馈至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为0791—83986297,
通讯地址为
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
市政府六楼6003室。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杨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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