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待遇的公告

政务   2025-01-10 20:17   黑龙江  


为切实提高我市优抚对象的数据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自2024年9月起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所属优抚对象进行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现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电〔2024〕18号)要求,对2024年度无法联系未完成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给予公告,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上述人员可以在公告期内(2025110日至2025311)到户籍所在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公告时间为60日,若公告期后上述人仍未取得联系进行年度确认,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待遇。      

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自重新确认、核查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抚恤补助金发放。



尚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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