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巨蠹”李建平二审死刑:30亿贪款揭秘,水务系统如何沦为私人金库?

学术   2024-11-03 09:02   广东  


贪污14.37亿元、受贿5.78亿元、挪用公款10.55亿元,涉案金额超过30亿......曾在水务系统任职近15年的厅级贪官李建平,两年后的二审,仍维持死刑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环保水圈》了解到,李建平案主要问题发生在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春华水务公司(下称“春华水务”)和开发区任职期间

 

李建平(中)受审|图源:网络



身犯数罪,涉案金额超30亿元
曾任职水务系统近15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披露,李建平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公开资料显示,李建平,河北霸州人,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大学文凭。自参与工作以来,其工作履历未离开过内蒙古。


1982年8月 — 1990年10月 首份工作成为内蒙古电子学校的一名老师。此后陆续在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改委等多个部门工作。


1996年3月 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次年履新呼和浩特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处级)。


2000年9月 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兼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正处级),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4年6月 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11年3月  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


2018年9月,李建平被查。2019年8月被“双开”。


当时内蒙古纪委监委的通报“措辞严厉”,称他“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



给钱就能开采地下水、随意排污
任职水务国企期间,长期、多次行受贿


说起来,早期的李建平也曾给人留下过勤勉务实的印象。


《环保水圈》梳理后发现,他的贪腐、堕落之路,基本可以说是从任职水务系统开始的。


2022年9月,李建平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内蒙古兴安盟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当时,经审理查明: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


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


除了上述三个罪名之外,李建平还犯了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01

允许送礼的企业随意开采地下水

负责的水利工程曾被中央环保督察问责


落马前,李建平曾因环境保护问题被中央追责并受处分。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情况,其中指出“全区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通辽、呼和浩特、包头等多个盟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


据通报,2004年,“引黄入呼”一期工程完成,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企业封闭自备井,使用引入的黄河水。但是此后数年,中海石XX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XX分公司、临X热电厂等企业仍继续违规取用大量地下水。


当时的环保部进行了公开通报和问责,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时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多人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更讽刺的是,2003年“引黄入呼”供水、污水处理场配套建设等工程的实施单位是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该局时任党委书记、副局长李建平正是责任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凡是和李建平进行过“交易”的人,都能够随意开采地下水,就连污水也能随意排放,可以说,在呼和浩特给不给水都是李建平一句话的事。


02

任职国有企业期间长期、多次行受贿

以贷牟利,大肆举债搞涉水工程项目


根据法院判决显示,任职春华水务集团董事长期间,李建平收受巨额财物。同时,他也存在多次行受贿行为


◎ 他曾向时任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新城区区长的张和平行贿220万元。受贿后,张和平为春华水务的相关征拆工作等提供帮助。


 有关人士透露,他与时任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关系密切,长时间通过其为春华水务项目贷款,后被杨成林索要1900万元人名币。


而根据一份公开的主要财务数据来看,在李建平控制春华水务这几年期间,集团总资产增加了近90亿元,钱主要来源与银行借款和发债(负债增加约68亿元),工程现金流支出累计超过60亿元。

 


与此同时,《环保水圈》也注意到,李建平任职期间,陆续实施引黄扩建工程、引黄供水深度处理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多项重点涉水民生工程


基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李建平受贿来源可能主要是通过大兴土木,增加项目,大肆挥霍银行的贷款支付给施工方,从中捞取好处


而在李建平案发后,春华水务原总经理侯喜焕也在江西被抓捕,春华水务原司机和办公室主任穆小平自首。


03

单人受贿5.8亿、两年侵吞国有资金超14.37亿
收藏名酒数万瓶、用猜丁壳决定公司高管


比起任职水务系统期间的长期贪腐,更令人震惊的,他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后的“胡作非为”。


其中,比较典型的几件事包括有:


1、2016年至2018年两年间,他利用经开区“一把手”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2、他曾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收受一房地产商向其行贿的5.8亿元。他亦会拿出数亿元向上行贿某一高官,有知情人士称,李建平金钱铺路,把金融、房管甚至纪委等大量官员拉下水。


3、为扰乱监管视线,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他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决定公司高管


4、他嗜赌成性,多次去澳门、境外赌博。除此以外,更多钱款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李建平的“荒唐事”还远不止此。






「李建平案」涉案金额是
十八大后的“全国第一”

以往《环保水圈》也分析了不少环保高官落马案例,其中不乏正厅级、副部级、正局级......但是像李建平这样的,能同时挂钩环保、“亿元”的巨额贪腐案件还是在少数。


如果从十八大以后的时间段看,李建平案的涉案金额已经是全国第一


而在内蒙古范围内,李建平的财富也比肩2020年阿拉善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亿元),可谓是真正的“富可敌市”


小编曾用“普遍抱有侥幸心理”来描述环保系统已落马官员的心理,但在李建平这里似乎有了偏差。


虽然超半数钱款是任职经开区期间谋取的,但是在担任水务系统要职期间的钱款,也已远超部分同级官员。用圈内人士的话来说,李建平的胆子是真大。


而李建平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搞腐败,除开“追求私利之心深重”的贪腐本性,《环保水圈》认为,还有更关键的两点。


一是,他的党性和思想觉悟已经完全滑坡,二是,外部监管机制仍存在缺失。


此前,有媒体在解析李建平案件视频时发现,他在庭审现场似乎还存在“努力憋笑”的画面,看起来实在诡异。

 

图源:央视新闻


如果此番解读是客观的,那么就是对之前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说的“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最合理的验证。


回过头来说,李建平案例也再次提醒大家,当官不止要干事,还要干净。



来源:环保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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