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贴通知涨水费,合理吗?

时事   2024-11-22 19:24   新疆  
“听说了吗?自来水要涨价,物业都发公示了。”连日来,乌鲁木齐市锦悦府小区居民不仅在小区微信群里议论纷纷,部分业主还向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质疑。


乌鲁木齐市锦悦府小区居民向记者展示水费涨价公示。


11月18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馆路160号锦悦府小区,看到每栋楼单元门前张贴着“锦悦府小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公示”。公示显示,从2024年11月25日起,居民水费价格将从4.25元/m³调至4.8元/m³,商业用水从7.28元/m³调至8.25元/m³,落款为锦悦府邻里服务中心,用章是锦悦府物业服务中心,时间为11月10日。


小区业主“有缘人”对物业涨水价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提出质疑,认为物业应专注主业服务,水费调整应是物价部门的事,并且物业未征求业主意见便发布公示,物业落款与公章名称也不一致。

当天,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冯经理表示,小区2023年5月交付,目前入住率已超90%。水费上调主要是由于二次供水成本,及分摊跑冒滴漏费用,且已向水务、社区等部门报备,程序合理合规。


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小区内位于地库中的部分二次供水设施。


乌鲁木齐市中亚北路街道文苑社区书记告诉记者,他们此前也接到居民反映,经走访调研和向上级请示,水费调整符合相应规定。

11月19日,对于小区业主的疑问,水投集团新市区供水服务中心收费部主任张爽介绍,由于管网职责范围、设施的原因,该小区水费目前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居民水费原按3.25元/m³+1元垃圾费构成。依照乌发改房[2005]90号文件精神,水费可加收不超20%的跑、冒、滴、漏费,小区物业按4.8元/m³收取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如若小区居民希望与供水企业发生直供关系的诉求,张爽表示,目前市内改造主要还是针对房龄20年以上老旧小区,居民意向强烈也可咨询水投集团相关部门。

11月20日,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信息督查科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水费价格是合理的,因此物业需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同时,区物管中心当天也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需履约尽责,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本文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易永林
编辑/许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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