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所同发《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文摘   2024-11-10 10:11   内蒙古  

1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北交易所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这标志着,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初具规模。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关注逐步向“实”,从“披露”工作进一步延伸至具体“实践”。
因此,《指南》更多从实操层面做出细化,就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提供参考,指导《指引》落地实施。《指南》四大要点如下:
一是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根据《指引》要求,形成典型实践推荐,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是辅助参考为主,不增加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适用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针对性细化指导。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需要有序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持续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可以说,《指南》明确了指引实施的落地手段和方法论,给出了诸多重要的工具,提供了“工具箱”。尤其是本次上交所制定的《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更为明确将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积极推出数字化工具和培训服务,为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工具箱”。
随着ESG信息披露开始从自愿性披露走向强制性披露,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原院长 黄世忠指出:再过2-3年,不披露ESG报告就像当下不披露财务报告一样,将到处碰壁、寸步难行。

来源:中国证监会

编辑:内蒙古碳中和产业协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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