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 实行统一配送到户

企业   2024-11-10 15:53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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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记者从万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获悉,该市将全面取消自提购气模式,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和“实名制”登记工作。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用户拒绝提供相关实名信息的,燃气经营企业有权拒绝供气。同时,燃气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隐私信息的安全,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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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采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在此之前自行购买的气瓶,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可自行选择是否置换成燃气充装企业的自有产权气瓶。用户仅需缴纳气瓶押金和用气费用,不承担气瓶租金、到期检测和报废更换费用,气瓶押金和气价执行市场定价。

  自2024年12月1日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对全市取消自提购气的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对仍存在自提购气行为和不按规定落实入户安检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将责令整改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拒不服从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的用户,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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