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张某红无证驾驶青H0xxx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德令哈市某路段行驶时,被大队执勤民辅警当场查获。
张某红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11月1日,德令哈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红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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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记录:
2021年02月23日,张某红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1日,张某红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03月24日,张某红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05月23日,张某红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24年07月29日,张某红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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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今,张某红因无证驾驶先后被查处6次,今年已被拘留了2次,无视交通法规,仍发生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现阶段,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无证驾驶、酒驾、醉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造成重大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公安交警提醒每一个交通安全参与者,每一次交通违法都是危及生命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做自身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自觉做到安全驾驶、守法驾驶、文明驾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