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会议对刘波先生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审查意见:刘波先生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规定的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副总裁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提名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刘波先生于1999年7月至2024年10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968)任职,先后任总行统计信息中心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资本管理室主管、资产负债管理部资本管理室主管、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总经理,武汉分行行长(2021年12月至2024年10月)。刘波先生分别于1999年7月、2008年9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除上文所述外,刘波先生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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