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县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34人(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文摘   2025-01-05 21:45   广东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平昌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共计3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平昌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平昌县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09: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50号县委组织部二楼公务员股。


4.报名资料:


(1)填写《平昌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粘贴两寸标准证件照);


(2)两寸标准证件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申报加分项目的需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须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


(二)加分项目及分值


1.年度考核。对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得0.5分。


2.表彰奖励。每获得1次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得1分,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机关表彰奖励的得2分,省级党委、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表彰奖励的得5分。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在调剂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考调计划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本次考调形成竞争态势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对象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须向考察组书面说明情况。


(七)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调事宜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9937(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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