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批市级非遗工坊的公示
按照
《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通过各县(区)文旅部门申报
提交市文旅局2024年第十次党组会议研究
征求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拟同意将以下2家县级非遗工坊
评定为第四批市级非遗工坊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9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中心)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联系方式:杨 春 霞 18867804445
往期回顾
三 审:索 朗
二 审:普布塔培
编 辑:才仁拉珠
来 源: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