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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4-11-12 19:27   福建  

晋江出台高技能人才政策“黄金十条”

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晋江近日正式出台《晋江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集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申报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支持校企合作、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支持培育平台建设、支持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技能大赛奖励等10个方面,吹响了广纳高技能人才的“冲锋号”。

具体有哪些?

具体有哪些?


申报高层次人才


近5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中华技能大奖、晋江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近5年担任晋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办)人,近5年在我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报晋江市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补贴、购房补助、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一揽子政策。


给予生活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对新引进的省级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特级技师,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



给予购房补助


对在我省取得技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缴交的月份不少于6个月的,购置我市国有企业开发的房源,按技师(二级)3万元、高级技师(一级)5万元、特级技师(T级)20万元、首席技师(S级)30万元给予购房补助(限未曾享受过我市住房优惠政策,购房补助金额不超过购房金额)。



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鼓励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按规定予以补贴,对在岗在聘期间晋升技能等级且未享受过技能提升补贴的,按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特级技师(T级)1万元/人、首席技师(S级)2万元/人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支持校企合作


对与我市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输送本校应届毕业生到企业工作,且就业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预备技师2000元/人给予院校奖励,每所院校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对人力资源机构带领10家及以上企业与全国各类院校开展引才对接活动的,给予省内每场2000元、省外每场5000元的活动费用补助。



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支持企业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聚焦生产需求广泛开展各类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养等职工培训。对企业当年度在岗在聘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企业非发证单位)达到100人次的,给予培养奖励5万元,每再增加50人次增加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


鼓励我市重点企业、职业院校、社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经人社部门新备案的评价机构,首次开展认定工作后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在备案有效期内新增职业(工种)的,按每个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按要求开展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的,职工新增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50人次的,给予奖励5万元每再增加10人次增加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培育平台建设


对新申报成功的晋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10万~50万元给予扶持经费;对新申报成功的晋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按5万~10万元给予扶持经费。对新命名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给予10万~30万元扶持经费,根据每年培训职工数量给予2万~10万元培训补贴;对新创建的劳模(工匠)工作室,给予2万~20万元扶持经费



支持职业技能竞赛


鼓励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及群众团体等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晋江级最高补助3万元;承办上级竞赛活动,在上级补助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给予不同限额补助,且每场竞赛活动上级补助金额与本级补助金额之和不超过活动费用的50%,泉州市级最高5万元,省级最高10万元,国家级最高15万元。列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年度计划的,另行根据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晋江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实际开支低于竞赛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技能大奖奖励


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奖励30万元;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全国技术能手的,给予奖励10万元;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新获得福建省技术能手、人社厅牵头或联合主办的福建省级一类竞赛第1—2名或二类竞赛第1名的,给予奖励5万元。(职工申报时仍须在我市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通过竞赛获得奖励同时获得技术能手的,奖励就高不重复。)



本措施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高级工及以上以及其他具有相应技能水平的人员。


本措施提及的所有对象同时符合我市多项鼓励扶持政策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按最高标准兑现政策待遇,不予重复享受。



本报记者:李玲玲
本期编辑:叶许意
本期校对:严学锦

本期审核:傅健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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