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的场景发生在普洱市思茅区第四中学
被警察叔叔竖“拇指哥”的同学
名叫罗同学
他为什么会被“追”到学校呢?
11月5日,放学后
罗同学在思茅区某公交车站台
捡到现金3000元
他在原地寻找失主
无果后主动找到人民警察
将拾到的现金交予公安机关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蜀黍手里边......”
罗同学让这句歌词具象化了
为了表扬罗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追”到学校
与校方一起为他准备了一个惊喜
11月14日
民警来到罗同学所在的班级
利用课间休息时间
在全班师生的注视下
将一本“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证书交到其手中
对其拾金不昧的行为予以表扬
并号召大家向罗同学学习
鼓励大家弘扬社会正能量
继承并发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争做德才兼备的好少年
少年强,则国强!
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新时代少年的身上得到了传扬
让我们为罗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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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刘晓珠
责 编
毕晓东
编 辑
肖 蓉、卢浩冉
来 源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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