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严查!泉州这些人被曝光!

时事   2024-11-03 10:15   福建  


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遇到交通事故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否佩戴、有没有佩戴好安全头盔
在危急时刻区别显而易见。

近日,
泉州市交警支队通报了
泉州中心市区新近发生的
4起典型事故。



两辆电动车相撞

幸亏都戴了头盔 



10月13日12时许,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山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镇抚巷路段时,与沿镇抚巷路段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碰撞,造成两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好在两名驾驶人均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减轻了他们在事故中遭受的头部伤害。



骑行未佩戴头盔

驾驶人头部受伤



10月24日10时48分,在普贤路玉苍路口路段,陆某骑电动自行车通过斑马线时,与一部白色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因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陆某头部受伤。




隧道内被货车撞倒

还好戴了头盔 



10月24日13时29分许,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东海隧道内行驶时,与一辆正在超车的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庄某被货车的车尾刮擦并倒地,万幸庄某正确佩戴头盔,仅受轻微伤。



头盔戴而不系 

头盔飞出,眼眶骨折



10月25日11时56分许,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行驶时,与驶入主路的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黄某虽戴了头盔,但并未系上绑带,导致事故发生时头盔飞出,黄某眼眶骨折,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



据交警介绍,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近段时间来,泉州各地交警持续运用电子抓拍、路面设卡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二轮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请驾驶人引以为戒,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曝光台
PART 01

丰  泽


谢某军(5109021982******32)
违法地点:丰泽区安吉路城东街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



刘某森(3505001989******35)

违法地点: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



王某(3505041993******15)

违法地点: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



范某(5103221988******77)

违法地点:丰泽区宝洲街东海酒店路段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


PART 02

永  春

违法地点:永春县通州大道

违法车辆:闽C7992M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永春县通贤路

违法车辆:闽C380MC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永春县湖滨路

违法车辆:闽CJ266G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PART 03

石  狮

违法地点:石狮市濠江路东港路

违法车辆:闽C70SR6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石狮市濠江路东港路

违法车辆:闽C731Z6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石狮市香江路子芳路

违法车辆:闽C821SY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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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通客户端、泉州交警微发布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编辑:石伟琴

二审:林燕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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