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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局印发《天津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市公安局督审总队举办培训会,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本次培训会围绕如何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开展审计监督这一主题,详细阐述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天津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重点条款进行解读释义,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有力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统一思想,将学习培训与审计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利剑”“雷达”作用,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效。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审计工作,以有力有效的审计工作服务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审计制度的主要特点,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依纪审计理念,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高质高效做好审计工作。要以出台审计制度为契机,精准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公平公正,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本单位审计行为,以高质量审计工作助力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生成。
记者 赵鑫
通讯员 李福庆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