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集聚更多博士后青年人才来淄创新创业,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的新时代高层次青年人才汇聚高地,2024年,淄博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86个博士后岗位虚位以待,热切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到淄博施展抱负、建功立业。
一、淄博市博士后工作简介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条件
三、招收类型
四、招收人数
2024年淄博市第二批博士后招聘岗位共86个。
2024年淄博市博士后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
山东省、淄博市博士后政策清单
五、淄博市有关博士后政策规定
(一)合同管理。博士后进站时,设站单位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在职博士后签订工作协议或工作合同,结合博士后研究课题制定科研项目计划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时间安排、年度考核和中期、出站考核、工资福利待遇、产权成果归属、成果转化收益、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福利待遇。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其福利待遇、成果转化奖励等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并计算工作年限。设站单位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费。进站前无工作经历的博士后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福利及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由原工作单位与在站单位协商确定,并在进站工作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档案及户口。设站单位为进站博士后建立博士后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档案管理。人事关系转至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随迁子女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托入学等手续,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符合条件的留(来)淄博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出站前未参加职称评审的,设站单位可根据其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提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建议。
(五)出站就业。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的,除有协议外,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后,意愿到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
(六)外籍人员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外籍博士后按照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的在站时间申请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外籍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与国内博士后相同政策进行管理和服务。涉及外事管理事务的,由设站单位按照外籍人员在华工作、居住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市级补贴。根据《淄博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5万元建站补贴;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再给予25万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开题报告后,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省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博士后出站后留淄全职就业或创业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六、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