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区司法局滴道河乡司法所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司法所为目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坚持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优势,积极、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夜寒风瑞雪至,大地裹银装。顶着凛冽的寒风,伴着漫天的雪花,滴道河乡司法所、滴道河乡派出所联动“四所一庭”精准出击,调解一起土地秋收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农民秋收工作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王某、刘某两家是同村耕地地邻,因在秋收过程中,刘某误把王某播种的黄豆收回家中,双方发生纠纷,王某找到司法所请求调解。为了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睦,联调小组立即组织村干部进行调解,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三方共同探讨,综合意见后,一方面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人情世故、讲道理、拉家常等多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另一方面现场核对丈量土地,土地台账登记面积,主张刘某对错收一根垄黄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结合春种播种成本进行逐项解释说明;经过联调小组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最后就土地赔偿纠纷现场等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一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的目标。切实做到了“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花。当事人对联动小组成员的专业化、精细化、灵活化的敬业精神也表示了一致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推动了“四所一庭联动机制”衔接联动工作走深走实。
供稿:区司法局
摄影:区司法局
编辑:辛忠明
审核: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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