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灵寿县社区工作者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石家庄市灵寿县社区工作者综合类A岗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限中共党员,本人或配偶一方及以上为石家庄市户籍。 |
2 | 石家庄市灵寿县社区工作者综合类B岗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限男性,本人或配偶一方及以上为石家庄市灵寿县户籍。 |
3 | 石家庄市灵寿县社区工作者综合类C岗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限女性,本人或配偶一方及以上为石家庄市灵寿县户籍。 |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综合类A岗考生本人为中共党员,本人或配偶一方及以上具有石家庄市户籍;综合类B岗、综合类C岗考生本人或配偶一方及以上具有石家庄市灵寿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 3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6)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7)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8)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9)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1)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所负责网格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24年10月31日通过诺优考https://s.nuoyoukao.com/s/24353,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09:00至11月11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11月5日09:00至11月11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5日09:00至11月12日09:00。
3.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353
4.资格初审及缴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③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参照身份证照标准执行,不得美颜修图),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4年11月11日17:00,报名、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修改信息;2024年11月12日9:00缴费端口关闭,考生将无法进行缴费;“审核通过”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请密切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是否缴费成功。
④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成员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后,11月19日、20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灵寿县人民西路65号县委社会工作部301室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原路径返还。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⑤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⑥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2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诺优考:(https://s.nuoyoukao.com/s/24353)平台公布。
温馨提示:如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在报名时间内另行选择时间进行报名。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 -11:00。
笔试地点:灵寿县主城区(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1:2的比例逐岗位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如资格审核合格,均进入面试。笔试后,要对各岗位参加考试情况进行统计,笔试成绩人数不满足招考比例的,发布岗位核减公告,按照实际人数核定最终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得使用其他岗位人员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20日全天(上午8:30 -12:00;下午13:30-17:30),具体时间、地点和审核材料范围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⑤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7日内进行。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即进入面试,考生可根据《面试公告》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考务办汇总各考场成绩单,经由考务办主任、考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考点门口公示。
面试结束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情况,按本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党员身份、学历高者优先录用,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均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通过调阅个人档案、查询失信记录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分配具体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所在乡镇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工作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知及各招聘环节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招聘全程纪委监督,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考生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存在故意浪费招聘名额等恶劣行为的,将记入灵寿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档案。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四)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026808
监督举报电话:1893294692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