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网友:
2024年11月12日上午,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到位于我村百顺小组名为“悦*酒业”的商铺开展检查行动,并对该店涉嫌违法违规的酒类产品依法进行查扣。行动过程中,由于“悦*酒业”当事人拒绝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通知我村两名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作“见证人”签名。我村两名工作人员到达行动现场时,已经聚集了大批群众和网友,个别情绪激动的群众不停推搡和辱骂我村两名工作人员,并声称他们是本次检查行动的“举报人”,相关视频及图片、截图被恶意剪辑后在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发酵传播,已对我村工作及两名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此,我村重申:上述两名工作人员是我村负责食品安全的专管员,是11月12日当天的检查行动作为“见证人”签名的人员,并非网传所谓的“举报人”。对于恶意抹黑、传播有关视频和图片的情况,我村将依法通过各种途径保障我村及上述两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群众、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群众、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乐从镇荷村村委会
2024年11月14日
法院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处罚,仅出示行政执法证,可以吗?
汇总丨商户,拒不配合调查,执法机关怎么办?商户就没事了?几个案例,告诉你怎么办
饭店“盐酥鸡”冒充“里脊肉”?虚假宣传?用这个法,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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