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洪涛,男,汉族,1978年2月15日出生;
户籍地: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爱上城小区9号楼2单元501室;
被执行人:王兴华,女,汉族,1977年12月18日出生;
户籍地: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爱上城小区9号楼2单元501室;
执行案号:(2019)冀0684执2516号;
执行依据:(2019)冀0684民初4151号;
执行标的:2160000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洪涛、王兴华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洪涛、王兴华并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申请执行人愿意对举报者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本院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吕国开
举报电话:12368
0312-2839299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