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谷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和《甘谷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入户抽查,甘谷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认刘绪生等(6户13人)困难对象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安丽娟等(9户13人)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予以退出;雒信林等(121户408人)困难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梁建国等(148户289人)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予以退出;尉吉平等(13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牛金昌等(12人)退出农村特困。以上均于2024年11月执行。
监督电话:
甘谷县民政局办公室 0938-5621277
甘谷县低保中心 0938-5621095
甘谷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9日
来源: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审核:颉定武
编辑:赵军强
监制:蒋全忠
©甘谷县融媒体中心
长 按 左 方 二 维 码
关 注 甘 谷 融 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