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联体”来了,社会协同育人为何格外重要

时事   2024-11-01 17:23   上海  
 
  

       “教联体”的提出,使得家校社联动的愿景落实为扎实的行动。



丨 杨伊


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人的成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与之相匹配的育人工作应该是持续的、日常的、不间断的。所以,如何整合家校社各方力量促进育人目标的实现,成了备受关注的热点议题。近年来,家校社之间的协作与摩擦,也不时制造话题,引发反思。而“教联体”正是一种促使“1+1+1>3”的有效工作形式。


早在上世纪初,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特别强调了“教育与生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勾画出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育思想轮廓。家庭、学校与社会在学生成长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作用的对象、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教育效果会叠加。


就每一个育人主体而言,家庭主要关注习惯的养成、品格的培育,“耳濡目染”正是对家庭教育特征的描述和总结。常言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这并非自然而然实现的,而是需要角色的转变,在看似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对学生提供专业化程度高、针对性强的指导。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场所,具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通过专业的从教人员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教学。与家庭教育相比,学校教育内容更加系统全面,效率也更高,但仍离不开其他主体的协同。当前中小学生“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心理健康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同向同行、协同发力。


社会教育则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出发,引导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其教育资源更加丰富,来源更加广泛。


上述每一种教育都会在学生身上叠加,但效果并不总是理想的,常常会因为某一角色未能发挥积极作用而削弱已有的教育成效。譬如曾有人用“5+2=0”比喻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即家长的言行与周一到周五的学校教育内容相左,由此带来不良后果。如若叠加社会教育,情况则更加复杂。


事实上,人的成长与发展是“多因一果”,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忽视教育可能发生的所有场所,不能忽视对孩子产生影响的每一类角色。


“教联体”的提出,使得家校社联动的愿景落实为扎实的行动。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育人工作不再仅是学校围墙之内的事,更是由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根据《方案》,十七部门将在实践育人、医教互促、体教互融、家校互动、社教同频、警校同步上加强协同配合。


为了促进家校社的有效协同,首先要加强三者的联结,不同育人主体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并达成理解。统一育人目标是产生合力的基础,比如美国的“全美家长教师协会”通过建立国家—州—地方三级组织结构,为家长、教师和社区提供专业指导与教育培训,确保了使命、目标和优先行动的一致性。


其次,学校作为教联体的圆心,亦即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中枢纽带,要发挥出关键作用,要意识到“协同”本身不是目的,学生的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学校也要关注学生的成长需求,关注其学习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变化,整合资源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以此为目标,也有利于得到家长的深度支持与参与,让家长自觉融入教育过程,而非简单将家长“拉”进学校教育中来。


此外,还要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让其认识到教育并不是由学校全包全揽,家庭教育同样至关重要,进而建立科学化实施家庭教育的意识。比如,学校可开设家长课堂,对家长进行专业化指导,并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予以特殊关照和支持。


长远来看,一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校管理者、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者等,都应积极参与到家校社联动中来,从探索科学的联动机制到制定可操作的行动方案,从一线工作中的反思到提炼可辐射推广的策略,整合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让研究成果促进育人效果,惠及每一个学生与家庭。(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编辑|王磊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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