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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道闸广告
公共场地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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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小区公共收益归属与使用
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物业“点题整治”工作
事关小区业主切身利益
资料图。图文无关
为使物业“点题整治”攻坚阶段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收到成效、巩固成果,福州市住建局致信福州全体住宅小区业主及物业企业,提醒小区业主关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报送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检查审计。
“物业‘点题整治’工作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涉及群众身边的事,需要小区业主积极参与,有了小区业主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才有动力,才能推动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个一个得到有效解决。”
为此
市住建局提示全市全体小区业主
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是否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是否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是否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是否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是否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是否不明晰、不齐全;是否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福州市住建局公布了
相关的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
欢迎市民反映
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意见建议
市住建局也致信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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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的每个月至少4次,项目经理每个月至少2次,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每个月至少4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的每个月至少2次,公司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月至少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消防安全良好环境。
要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手机短信、电梯广告等方式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将“一图读懂”海报、“致福州市民的一封信”张贴至每个小区醒目位置,海报应保持到12月底前;要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小区业主知晓度。
要对照《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形成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结果在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小区全体业主。
物业小区要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按照规定要求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按照统一的公示模版,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公示,以及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及时排查公共空间基础信息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退侵占空间。
要积极主动接受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的各项全面检查和交叉检查,要全面接受第三方审计,对检查、审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以及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公示。
制订企业自律规则和小区服务标准,积极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签订承诺书,推进企业规范经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物业“点题整治”涉及方方面面,在整治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请及时向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市物业管理协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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