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检察院深入天水市阳光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政务   2024-11-28 20:04   甘肃  


11月28日,天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红霞一行深入天水市阳光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赵成顺、麦积区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付文婷一同参加活动。


天水市阳光学校于2024年10月揭牌成立,是一所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专门学校。活动中,刘红霞实地查看了校园环境、消防设施、学生食堂等场所,并与天水市阳光学校校长董月红进行了工作对接,双方就检察机关和专门学校的合作内容、运行成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刘红霞表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进行合作共建,一方面可以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打造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课程,将临界预防的阶段向前延伸,培养学生的底线思维和规则意识,明确行为边界,把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阻挡在违法犯罪的大门之外。专门学校也可以利用自身教学优势,开展多样化教学,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改善人际关系,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将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要求落到实处,将再犯矫治的阶段向后延伸,防止触法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


随后,付文婷以《知法懂法守法,拥抱美好未来》为题,针对在校学生的特殊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律基础知识、未成年人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治安管理行政违法责任以及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等几个方面,为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告诫学生们要学法知法守法,不逾法律道德底线,不做加害人,更要用法律武器守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不当被害人,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和专门学校合作,共同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向精细化发展,天水市检察院将在天水市阳光学校设置法治教育专题课,并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检条线统一调配师资力量30余人,更加精准地剖析学生违法成因,更加有效地引导其遵纪守法,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并形成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天水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教育矫治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常态化组织检察官深入校园对同学们进行面对面法律辅导和法治教育,帮助专门学校学生矫治不良行为,早日步入正常的社会化成长过程。
保密审核:王国华
部门审核:赵成顺
编      审:李宗斌
供      稿:常欣怡
摄      影:温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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