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管理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及盟行署要求,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拟招聘2名应急管理执法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应急管理执法技术检查员共2名,其中危险化学品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名、煤矿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名。
岗位职责
按照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三)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四)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七)完成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聘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积极投身安全生产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并能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掌握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4.技术检查员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化工安全和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企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熟悉监管方式方法,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5.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
薪酬待遇
执法技术检查员工资报酬为年薪20万元(含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工资按月支付。
执法技术检查员交通及食宿自理(包括因工作需要,去锡林浩特市以外的地区参与执法检查的差旅费)。
拟聘用的技术检查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聘期每月拟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试用期满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合同聘用制,聘用时间为1年),并补发试用期剩余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技术检查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工资总额由固定和绩效部分组成,固定部分(总额60%)按月发放,绩效部分(总额40%)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估后,按季度发放。社会保险由市应急管理局代扣缴纳。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3日。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人员于11月23日前将《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凭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邮箱(15547987711@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479-8107133,联系人:李国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超过该岗位聘用人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四)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技术检查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签订劳动合同制,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应当明确技术检查员的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聘用期限、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等内容。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再次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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