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
重型货车?
超载行驶?
每个词拿出来
都能让人心头一紧
下面这位驾驶人
各种违法行为“齐上阵”
简直把生命当儿戏
9月13日8时许,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谭子山中队民警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时,例行对一辆装载石头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进行检查,在与司机交流时发现其身上酒味浓重,疑似饮酒,于是,民警用随身携带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朱某伟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查看货运磅单发现,该车辆还存在超载50%以上,未达100%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朱某伟称,9月12日晚19点至22点自己与朋友吃了宵夜并喝了酒,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自认为酒劲过去了,且大清早不会遇上交警,于是就驾驶了装载石头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侥幸上路,现在追悔莫及。朱某伟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且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重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酒驾醉驾超载害人害己,尤其是重型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相比其他车辆危害性更大,其后果更加难以估量。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任性而为。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