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 称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0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2 |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 0 | 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3 |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 | 10起以内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 | 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 同比下降5%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5 |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 0 | 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6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3‰以内 | 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二、重要立法和标准制定事项
序号 | 名 称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立法预备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 立法预备 | 市应急管理局 | |
3 |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 立法预备 | 市应急管理局 | |
4 | 《重庆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 | 推动发布 | 重庆地震局 | |
5 | 《重庆市企业自用加油设施运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 推动发布 | 市应急管理局 | |
6 | 《重庆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 | 推动发布 | 市应急管理局 | |
7 | 《重庆市客渡船安全运营标准》 | 推动发布 | 市交通运输委 | |
8 | 《重庆市客运渡口安全运营标准》 | 推动发布 | 市交通运输委 |
三、重要文件
序号 | 名 称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 修订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3 |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4 | 《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规划》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5 | 《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规划》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6 | 《重庆市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规划》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7 |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修订 | 重庆气象局(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 |
8 | 《重庆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9 | 《重庆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 印发 | 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 |
10 | 《重庆市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工作手册》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11 | 《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项目管理办法》 | 印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
12 |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 印发 | 市经济信息委 | |
13 |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 | 印发 | 市农业农村委 |
四、重点整治
序号 | 名称 | 2025年目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交通运输领域 | 盯紧货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网约车、校车、客船、渡船、“三无”船舶等重点车型(船舶)及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交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升级国省县道及农村道路视频镜头设备,完成40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装、20艘老旧客(渡)船拆解,全市“两客一危”检验率、报废率达97%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数据接入市级治超系统有效率达50%以上。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等,各区县政府 | |
2 | 建设施工领域 | 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27个、3011万平方米,全市试点项目自有工人施工人数达到施工现场总人数25%以上,全市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等,各区县政府 | |
3 | 燃气领域 | 深化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管道动态评估改造,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道3300公里,推进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狠抓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行为。 | 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区县政府 | |
4 | 危险化学品领域 |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深化高危细分领域、化工园区等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80%以上,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全市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按期完成建设,100%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实现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清零。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等,各区县政府 | |
5 | 非煤矿山领域 | 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深化地下矿山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顶板专项管理,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隐患治理。持续推动油气开采井控、硫化氢泄漏、集输管网、零散气回收、停产气井“五大专项整治”,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50%以上、“三个一”工程完成100%,油气开采安全央地属地监管和承包商管理得到全面加强,推动矿山安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 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 |
6 | 工贸领域 | 聚焦“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围绕“双防控”机制建立和全员责任制落实开展系统治理,实现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覆盖率100%,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7 | 特种设备领域 | 持续深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等安全提升行动,抓好氧气(工业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不少于1000台电梯,全市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电梯无纸化维保率95%以上、悬崖秋千使用登记率100%、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90%以上。 |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 |
8 | 文化旅游领域 | 持续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综合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治理,纳入等级动态管理的文化旅游企业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率100%、游客满意度90%以上。 | 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 | |
9 |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 制定重庆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2025年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乡镇(街道)覆盖率100%。 | 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能源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0 | 民爆领域 | 实现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100%,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100%。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安全教育和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1 | 农业农村领域 | 聚焦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培训。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变型拖拉机总去存率100%。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期间和资产移交前的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 | 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县政府 | |
12 | 商务领域 | 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安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制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管理。 | 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 | |
13 | 粮食储备领域 | 规模以上(年均粮食收储量5万吨以上)地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率不低于50%。 | 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区县政府 | |
14 | 城市管理领域 | 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塌陷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结构病害整治率保持100%,城市桥隧智慧建管覆盖率75%,城市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之内。 | 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15 | 卫生健康领域 | 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覆盖率100%;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100%,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 |
16 | 防汛抗旱领域 | 系统开展堤防达标、山洪沟治理,持续推动农村供水“三化一统”建设。推进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规范化闭环管控。完成70个水毁修复项目,12座病险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加快藻渡、跳蹬、向阳水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福寿岩水库,加快推动平邑水库、大滩口水库(扩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两江四岸防洪达标治理,开工建设长江干流重庆段防洪工程。 | 市水利局,市级有关行业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 |
17 | 内涝治理领域 | 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内涝风险图建设,完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点位前端感知和预警阈值。开展6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隐患整治,新建改造雨水管网900公里以上。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级有关行业部门,有关区县政府 | |
18 | 地灾防治领域 | 补充实施7个区县1∶10000小流域地灾精细化调查。完成2000人受地灾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实施20处重大地灾、100处中小型地灾工程治理。扎实做好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攻坚战收官工作,实现431处存量危岩除险清患率100%。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区县政府 | |
19 | 森林防火领域 | 开展森林草原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 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 |
20 | 抗震领域 |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做好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汇交工作。推进区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成果更新和成果应用。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地震安全保障工程核心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启动新建台站征地工作。完成地震监测设备授时系统更新升级。完成345个市预警台站评估。 | 重庆地震局,有关区县政府 | |
21 | 气象灾害防御领域 | 建成3部X波段天气雷达并开展业务试运行。 | 重庆气象局,有关区县政府 |
五、重点措施
序号 | 名称 | 2025年目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半年述职报告制度。 | 各区县政府 | |
2 | 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3 | 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4 |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 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5 | 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 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防动员办、市能源局、市水利局、重庆气象局、重庆通信管理局、重庆邮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6 | 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 |||
7 | 动态厘清公路、铁路、轨道及航道库岸沿线、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海事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能源局等,各区县政府 | ||
8 | 明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市、区县安全监管边界,健全上下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等,各区县政府 | ||
9 |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维修、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等全过程管控。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10 |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 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 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11 | 强化轨道、码头、医院、学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 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市能源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2 |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13 | 发挥专项办公室(指挥部)职能作用。 | 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重庆气象局、重庆地震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4 | 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15 |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 各区县出台贯彻落实方案,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市级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16 | 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17 | 完成年度40项重点任务。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18 |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 中心城区已建用地新增应急避难场所完成率50%,主城新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及渝东南武陵山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率100%。 | 各区县政府 | |
19 | 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20 |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等,各区县政府 | ||
21 |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 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 | 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各区县政府 | |
22 | 巩固拓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成果,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 | 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各区县政府 | ||
23 |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等,各区县政府 | |
24 |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 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 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 |
25 | 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26 | 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 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区县政府 | ||
27 |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 动态修编市、区县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 | |
28 | 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区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应急演练。 | 各区县政府 | ||
29 | 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30 | 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 | 市应急管理局、市国防动员办 | ||
31 |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 开展市、区县、乡镇(街道)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32 |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 ||
33 | 完善中心城区、上下游地区和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 | 各区县政府 | ||
34 | 完成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等社会应急力量业务管理部门,各区县政府 | ||
35 | 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 | 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等 | ||
36 | 区县、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37 | 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38 | 持续开展航空应急救援“1+3+N”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个航空应急临时起降场,在易灾多灾乡村规划建设一批直升机起降点。 |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区县政府 | ||
39 |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 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0 |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三级治理中心”贯通,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 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1 |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 | 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42 |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 各区县政府 | ||
43 |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 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4 |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 精准编制市、区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 | 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县政府 | |
45 |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6 |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7 | 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出台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48 |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系列活动。分级建设应急管理科普体验场所和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9 | 在市、区县两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 |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各区县政府 | ||
50 |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 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51 |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 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率100%,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等,各区县政府 | |
52 | 建好用好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 | 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53 | 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 | 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创新“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 | 市应急管理局、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各区县政府 | |
54 |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 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 ||
55 | 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 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56 | 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57 | 开展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引导推动救援急需装备研发和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创新。 | 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
六、重点应用/平台
序号 | 名称 | 2025年目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 | 迭代增容应急通信融合平台,建成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增强事故灾情态势侦测与分发、情报共享与研判、救援协同与管理等能力。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 | 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覆盖80%危险化学品企业。 | 市应急管理局 | |
3 | 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 | 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50%相关作业纳入监管。 | 市应急管理局 | |
4 | 矿山安全在线 | 覆盖所有在建在生产矿山企业。 | 市应急管理局 | |
5 | 工贸安全在线 | 覆盖2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 市应急管理局 | |
6 | 避险转移 | 高风险区域全面贯通应用。 | 市应急管理局 | |
7 | 渝运安 | 实现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安全风险防控覆盖率100%。 | 市交通运输委 | |
8 | 特种设备在线 | 新增重大隐患内置功能,完善检验检测隐患闭环管理。 | 市市场监管局 | |
9 | 管道燃气安全在线 | 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高风险点感知设备安装100%覆盖。 | 市经济信息委 | |
10 | 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 | 迭代升级小流域应用场景,形成覆盖全市的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管控实战实效能力。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重庆气象局 | |
11 | 水旱灾害防御 | 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打通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及信息回流,完善重点流域、防洪薄弱点“四预”场景,完善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数字化闭环管控。 | 市水利局 | |
12 | 城市内涝治理 | 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完善城市内涝积水隐患风险点预警、响应及处置数字化闭环管控。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13 | 中心城区“水电气讯路桥隧轨”数字孪生建设 | 燃气、供水、排水、油气长输四类管线矢量化率100%。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七、城乡消防专项
序号 | 名称 | 2025年目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重特大火灾起数 | 0 | 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2 | 火灾起数 | 较2023年下降11% | 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3 | 火灾亡人数 | 较2023年下降11% | 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 |
4 |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立法预备 | 市消防救援局 | |
5 | 医院、学校、养老机构、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 推动发布 | 市消防救援局 | |
6 | 《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 印发 | 市消防救援局 | |
7 | 《重庆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 印发 | 市消防救援局 | |
8 |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方案》 | 印发 | 市消防救援局 | |
9 | 消防领域 |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厂房库房、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全市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 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0 |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 围绕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持续推进“全链条”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旧换新和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开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排查整治,优化完善充电电价政策,强化事故溯源调查结果运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满足各类电动两轮车充电实际需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 | 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各区县政府 | |
11 |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 | 加强冷库、冻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强化对小散冷库施工的日常监管,动态掌握情况,严防漏管失控。 | 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各区县政府 | |
12 |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 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族宗教委、民航重庆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体育局等,各区县政府 | |
13 | 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 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 市消防救援局、市级有关部门 | |
14 | 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区县政府 | ||
15 |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 |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 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16 | 国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标准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 市消防救援局,有关区县政府 | ||
17 | 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 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18 |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 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 市消防救援局,各区县政府 | |
19 | “高楼消防” | 强化“高楼消防码”使用,在中心城区推广“全域全时消防安全管控场景”,实现4类多跨事件实战贯通,健全城市消防安全体征指标体系。 | 市消防救援局 | |
20 |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 | 重点打造规范充停场景,实现3类多跨事件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 | 市消防救援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