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的通知

政务   2024-11-11 12:58   四川  



得荣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关于遴选2024-2026年农村电商

指导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孜州商务和经信商务局《关于组织遴选2024年至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乡镇按照通知要求,每个乡镇需申报1名,请各乡镇认真按照文件申报要求组织遴选,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初评的遴选程序进行申报。并在11月14日前将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申请表盖章报送至得荣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联系人:扎西志玛

联系电话:13990457512

得荣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具体方案如下⤵





2024—2026 年农村电商指导员

(农村电商主播)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和来川视 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和培育一支优秀的农村 电商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 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试行)》(川农领办〔2024〕29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4年底,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 人才 队伍超过500人,全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组织体系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实现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2800亿元以上、农 产品网络零售额550亿元以上。到2026年底,每年新增500人,全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超过1500人。

二、条件标准

(一) 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并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电商领域法律和规则,本人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电商事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形象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电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农村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网上经营等活动,积极指导、引领当地群众从事电商。

5.从事三农电商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二) 专业条件

1 .农村电商指导员:根据村民需求,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线上购销、物流配送服务,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普及和运用。帮助电商平台、企业、主播等积极对接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提供农村电商网络搭建和技术支撑,改进电商供应链建设。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汇报当地电商发展情况,配合解决问题、突破困境,助力当地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2.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熟悉当地农产品情况,具备直播网络运营能力,能够通过直播电商进行销售,能够提供产品设计、文案策划、视频拍摄、品牌推广、直播运营等服务, 能够运用电商平台规则,汇人气、涨粉丝、引流量。

三、遴选程序

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的遴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应以村为单元,基于各行政村的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程度等实际情况,坚持“按需配备、示范引领、逐年推广”原则,不搞“一刀切”,实现符合条件的村“能配尽配”。遴选应遵 循以下程序:

(一)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填写《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村“两委”。

(二) 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乡镇进行初审。

(三) 乡镇初评。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择优原则,对推荐人选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报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四) 县级审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五) 备案管理。各县 (市、区)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将 最终名单报至市 (州) 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市 (州) 商务主管部门将各县 (市、区) 名单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商务厅备案。遴选实施细则由各县 (市、区) 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实施,可在全县范围内根据实际统筹布局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可由同1人兼职。各市 (州) 商务主管部门要对遴选工作做好指导、督促。

四、扶持政策

组织开展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参训人员向农村电商指导 员、农村电商主播倾斜。对农村电商指导员 (农村电商主播) 按照每人每月 500 元给予工作补助(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兼职人员不再重复补助),试点期间补助资金由商务厅从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安排,保险由各县(市) 结合实际选取保险统一购买。鼓励各地将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等农村电商相关职业 (工种) 纳入本地区人社部门补贴目录,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支持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职业技能评价,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推荐优秀农村电商指导员、主播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青联委员、行业党委委员等,提升农村电商人才参政议政力度。

五、管理使用

(一) 构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遴选、乡管理、村 使用”管理机制,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以12个月为期限与农村电商指导员 (农村电商主播) 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关于和农村指导员签订合同, 合同模板后面省厅会发一个基础性模板,请各区 (县)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各村要严格履行好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定期开展 督导督查工作;各县 (市、区) 商务部门要统筹相关部门支 持政策,定期开展学习考察、业务交流、座谈服务等活动, 及时总结典型做法,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各市  (州) 要落实市级支持政策,加强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 商主播人才队伍的支持和督促力度。

(二) 严格考核评价。建立村民评价、村“两委”考核、乡镇复核、县级确认的评价机制。县 (市、区) 商务部门要根据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关于电商带动力、直播电商销售业绩等履职情况,制定完善的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细化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考核评价。

(三) 强化动态管理。坚持“人员有进有出、待遇有高 有低”原则,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激励。年度考核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资格、离开当地就业、个人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人员,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解除三方志愿服务协议,并经县级商务部 门在相关部门报备。县级商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及时重新遴选。









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申请表.docx

甘孜州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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