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位大爷自己种葡萄,酿了几桶葡萄酒去卖,被市监局没收,并开6万元罚单。大爷认为自己种的葡萄,自己酿的酒,根本没有犯法,就拖着没有缴纳。还把市监局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自己的葡萄酒,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山东赵大爷,是一个种了二十多年葡萄的老果农,这二十多年来,他每年都租上百亩地种葡萄。
现在年纪越来越大,最近两年,赵大爷越来越感觉力不从心,只好减少种植,但是他又闲不下来,没事了就跟老朋友喝喝酒。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新点子,自己种了这么多年葡萄,不如酿点葡萄酒啊。
赵大爷利用自己家的葡萄,按照传统方法酿造了一批葡萄酒,朋友尝过之后都感觉不错,还想从他手里买点存着。
因为赵大爷酿的酒是手工的,味道也好,朋友传朋友,很快在县里小有名气。
随着订酒的人越来越多,之前的库存早早就卖完了,他开始扩大酿酒量。
就在这个时候,市监局的工作人员突然出现了。
他们说:你的葡萄酒没有经过正规的食品安全检测,也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这违反了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相关法规。
就这样,市监局把他的葡萄酒都被没收,并且给他开出了6万元的罚款。
赵大爷都懵了:我自己酿的葡萄酒是用心酿造的,品质有保证,而且只是小规模卖给熟人和邻居!
但市监局不听他的解释,坚持没收了他的葡萄酒,还要求必须交罚款。
赵大爷觉得自己太冤了,酒被没收了,还罚这么多钱,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拖着罚款一直没交,一想到被没收的葡萄酒他就心疼,就把市监局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他的葡萄酒并撤销对他的罚款。
02 法律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其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还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安全评价的新食品原料、添加剂或者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赵大爷酿的葡萄酒虽然只卖给熟人,但也涉及到了商业销售,就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这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确保产品通过食品安全检测。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我们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防止那些垃圾食品流入市场。
李大爷的葡萄酒可能确实没有问题,但他不能因此否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市监局没收李大爷的葡萄酒,并处以6万元罚款,是有法可依的。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大爷的全部诉求,市监局的处罚合法,他还需要缴纳6万元罚款。
03 案件教训
网友们大多都比较支持这个结果:毕竟是进肚子里的东西,还是食品安全更重要。
也有些网友表示这个处罚是不是过于严重了,但现在摆地摊卖小吃的这么多,如果不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吃到不卫生的食品。
对于商家来说,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像赵大爷这样的遭遇,吃亏就吃在不懂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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