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扩大!

文摘   2024-11-14 14:13   江苏  

注意!注意!

江苏省汽车置换补贴
迎来新变化
补贴范围又又又扩大啦


日前
江苏省商务厅发布
《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问答(二)》
对补贴范围进行了调整
政策进一步扩容


变化一

江苏省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申请补贴要求放宽。


此前,江苏省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要求在今年7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完成转让登记,现调整为: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转让登记,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申请置换更新补贴。

变化二

未达到国家报废更新政策相关要求的报废汽车可以参加置换更新活动。


此前,“省补”政策并未涉及报废汽车购置新车补贴,现调整为:个人消费者按要求报废个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申请“省补”。


要注意的是,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2011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201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针对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

解答如下

Q:

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等可以参加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吗?


A:

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Q:

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A:

活动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补贴申请提交时间至2025年1月1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需更改补正申请资料的,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视为放弃申请。




Q:

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有无资金限额?


A:

无资金限额。




Q:

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申请补贴有什么要求?


A:

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且完成转让登记,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申请置换更新补贴。




Q:

未达到国家报废更新政策相关要求的报废汽车是否可以参加置换更新活动?


A:

个人消费者按要求报废个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按《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操作指南》相关标准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①2011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②201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③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报废车辆需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由江苏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需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新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车发票需在江苏省内开具,且开具日期为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不限制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Q:

报废汽车申请置换更新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A:

(一)申请人本人姓名和有效证件照片。

(二)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三)申请人本人持有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四)新车发票开具地和新车销售企业名称。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六)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相关页面照片。




Q:

申请补贴的旧车车主和新车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A:

是的。所转让(报废)车辆、新购车辆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个人。




Q:

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及截止时间?


A: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由申请人新车发票开具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商务局负责复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热线电话可登录江苏省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查询。


完成审核材料复审和专项核查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资金将于2025年2月10日前分批次发放完毕。




  抓紧行动吧

不要错过这一轮补贴


2024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


融媒编辑:郑天赐

校对:唐倩

责任编审:徐静 夏凤丹

来源:江苏商务、姑苏晚报

太仓融媒
关注太仓融媒,太仓新闻抢先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