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桂交运输发〔2024〕5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现就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城市公交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申请人应在我市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质且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并车龄满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
二、申请条件
(一)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2024年7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报废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包括燃油和新能源等类型车辆),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二)更换动力电池:在2024年7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进行全套动力电池更换,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且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2024年第22号)要求。
三、补贴标准
(一)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
每辆车补贴8万元,并对更新为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予以适当倾斜,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万元。
(二)更换动力电池补贴标准
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25年1月20日前,申请人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附件1);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
(4)老旧车辆及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6)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7)对于报废融资租赁老旧公交车的,还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
(8)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更换动力电池:
(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附件2);
(2)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5)新、旧动力电池包编码;
(6)公交企业开具的验收证明复印件;
(7)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
4.上述申报材料以车辆为单位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五、办理地址及电话
(一)业务办理地址及电话:
1.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20号12楼1208室客运科,咨询电话:0774—3860135;
2.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地址:苍梧县石桥镇第二办公区六号楼116室,咨询电话:0774-2692199;
3.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津南路150号,咨询电话:0774-7296672;
4.蒙山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地址:蒙山县蒙山镇湄江南路50号交通运输局一楼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774-6285332;
5.岑溪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地址:岑溪市大中路37号交通运输局1楼运输服务股,咨询电话:0774-8213437;
(二)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有关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
2.《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请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