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是坟墓内或坟墓上的碑文,分"志"和"铭",一般为记述死者生平或悼念性的文字。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偶尔),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大多)。主要是对死者一生的评价。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
《王基碑》,即《王基残碑》,全称《东武侯王基碑》。三国魏隶书碑刻。景元二年立于洛阳。清乾隆初年,洛阳城北十五里十五里处农民安家村筑寨掘得,后移存城中古阁,后又嵌明德中学壁间。碑石仅存下半。碑字亦未刻完,其未著刀处犹可见朱书痕迹。《金石萃编》载:石高四尺五寸,宽四尺,文共十九行,每行存字二十一至二十二不等。隶法亦佳。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杜梦麟刻跋於末行后。碑石现藏洛阳博物馆。此本流传稀少,国内仅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赵世骏初拓本。此为清代乾隆元年(1736)凌士谦、嘉庆七年(1803)桂馥题跋本。
三国 魏《王基残碑》墨拓
《曹真碑》,即《曹真残碑》,三国时魏国碑刻。碑阳刻字存20行,碑阴存刻字30行,隶书体。三国魏太和五年(231)刻立,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于陕西西安南门外,当时已残断,只余中部一段。光绪时碑归端方,后又归周进,现存北京故宫博物院。
碑阳面刻碑文,碑阴刻立碑者姓名,侧面阴刻龙纹。据朱绪曾《开有益斋金石文字记》,最先为此碑定名者为徐松。王鋆《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考证较详,百余年来有十余家考证。曹真为三国曹魏政权的宗室显贵,最后任职为魏国的最高军事统帅,病逝后,旧属官员、州民为他立记功碑。曹真碑铭文字体结体严整,雄劲端庄。此碑是存世不多的三国时期碑刻精品。
《曹真碑》
此碑书法与灵桓间诸碑相较已明显少了古意与生动,结构趋于方正整齐,略有些松散,点画已开始程式化和楷化。此碑为标准隶书,字体劲峭严谨,刻者技术老练,用笔以方为主,并掺以圆笔,虽严守格度,然点画却变化多姿,十分生动,字构虽严整,但却姿态活脱,疏密有度,于稳正中有妙姿。书能精至此境,非一般书家所能为。其隶书上承东汉遗韵,下启晋代书风,是研究隶书嬗变的珍贵资料。这件三国魏隶书碑刻,是碑刻中的经典,有“隶书正宗”的称誉。清莫友芝跋:汉碑《夏承》上引篆籀下通隶楷,书家精能至斯极矣。魏《曹真》一石,仍遥与助其波澜。
《谷朗碑》字虽称隶书,实则体势已非常接近楷书,故亦有定为楷书者。当然同后世魏碑、唐楷相比,它还带有较浓的隶味。其结体方整,笔画圆劲,书风浑朴古雅,与曹魏诸刻风格稍异,但同为开后世楷书法门的重要碑刻。此碑在清代以前,惟见欧阳修、赵明诚二家著录。翁方纲《两汉金石记》云:“其字遒劲,亦有汉分隶法。”严可均谓其“隶法不恶,刻手极拙。”康有为称其古厚,为真楷之极。
吴《谷朗碑》清拓
故宫博物院所收藏的整拓本左、右上角有马衡先生题跋,称“此本为祝君心渊贻赠,整幅全形尤属难得。”并称赞此碑“书法上承汉分,下开今隶,为分隶转变之时代。”此本虽为已凿题名及重修款的晚清拓片,传世较多,然似此传拓碑头螭龙全形者则甚罕见,故马衡先生特加跋存之。
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墓志始于秦汉,发现最早的有秦劳役墓瓦志和东汉刑徒砖志。秦汉之时,墓志少见亦全无系统。三国时期,魏王曹操提倡俭朴、薄葬,禁止树碑为个人立传,一般的士大夫阶层遂将死者的生平及歌颂文辞镌刻于一较小的石面上,此石置棺内随葬,后经出土,称为墓志。有的文辞用韵语结尾的称"铭",也称"墓志铭"。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古代碑帖鉴赏》费声骞。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
墓志铭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墓志铭为在坟墓中或坟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迹所写的一份简介,尤其对于伟大或值得纪念的人其墓经常有墓志铭,在中国和西方都有这种习俗的存在,但是近代中国已不流行写墓志铭。墓志铭是给过世的人写的。在古代,墓志主要是把死者的简要生平刻在石碑上,放进墓穴里,中国人讲究立德、立言、立行,死后这些都是要写进墓志铭,以求得人死留名。
随葬记载墓主传记的文字。多刻于石和砖上,个别以铁铸或瓷烧成。内容包括姓名、家世、生平事迹和韵语颂辞等。东汉晚年和西晋墓中或有与墓志相近的方版和小型墓碑,但皆不自名墓志。北魏以后,方形墓志始成定制。下底上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所记内容真实,可作历史资料,也是确定墓葬年代的依据。埋入墓中的记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的文字。由于在志文之后附有用韵语所作之铭,故又称为墓志铭。一般多刻于石上,也有写刻于砖上的,还有个别的是用铁铸或瓷土烧成的。中国墓志约起源于东汉时期,魏晋以后盛行。日本、朝鲜受中国的影响也有墓志,日本的最早出现于奈良时代前期。
摩崖石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摩崖石刻是指人们在天然的石壁上摩刻的所有内容,包括各类文字石刻、石刻造像,还有一种特殊的石刻———岩画也可归入摩崖石刻。狭义的摩崖石刻则专指文字石刻,即利用天然的石壁刻文记事。 摩崖石刻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石刻艺术,指在山崖石壁上所刻的书法、造像或者岩画。摩崖石刻起源于远古时代的一种记事方式,盛行于北朝时期,直至隋唐以及宋元以后连绵不断。摩崖石刻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史料价值 。摩崖石刻,是直接雕刻在山崖石壁上的文字或图像。
造像记,指各种宗教石窟、神龛等像的制作留下记录的文字。所谓“像”主要指基于宗教信仰而制作的崇拜对象。因此所谓的“造像记”,就是指“制造这些像的题记”。因而这些文字在书写或镌刻之初,皆有相对应的宗教造像。造像又作造象。古时为生人、亡人或己身祈福,多有于僧寺或崖壁间镌石成佛像,亦有以金属铸造佛像者,称之为造像。以石刻者,今存有北魏时龙门造像及云冈石窟造像等;以铜等金属铸造者,如陶斋吉金录所载宋韩谦造像及北魏徐常乐造像等。造像功德经并谓造像与写经、造寺、造塔等,同具种种功德。
大体在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之后。魏晋以来,在北方盛行的石窟造像的影响下,小型可移动的石造像也趋于流行。它们的风格特征与同时代的石窟造像和金铜佛像基本一致,可用石窟造像和金铜佛像作参照。如北魏早期,佛像的头部出现水波纹发譬,多是身着广袖通肩大衣,其中年代较早的纹摺稀疏,线条较硬;稍晚的则纹摺密而柔软。许多伪刻的石造像,很难与相应的时代风格特征相符。
龙门二十品,是指选自龙门石窟中北魏时期的二十方造像题记,该称号始自清代。其中有十九品在古阳洞,仅有一品在位于老龙洞外的第660窟(慈香窑)。这些造像记中的功德主多是北魏的王公贵族、高级官吏和有道高僧。他们为孝文帝歌功颂德或为祈福禳灾而开龛造像。他们的名字多在史书上有所记载。这些造像记中往往涉及当年的史实,因此,龙门二十品不但是北魏时期书法艺术的精华之作、魏碑书法的代表作,也是具有研究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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