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临朐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山东省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二、报废流程
车辆所有人自愿将提前淘汰车辆交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临朐县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山东路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临朐县东城街道东阳路5340号 联系人:王海军 电话:15105361829
三、申请补贴窗口
联合办公窗口地址:临朐县东城街道东红路97号信义汽车城院内综合服务厅二楼西侧。咨询电话:0536-3355667
注:车主本人到现场办理并至少携带以下材料,补充材料现场告知。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