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增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通知》和《运城市商务局关于选取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的通知》精神,现就征集万荣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增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通知》要求,新增了15类家电补贴产品品类,新增15类家电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现对新增的15类家电产品进行销售主体征集,同时对原有的15类家电产品继续开展销售主体征集。
(一)原有15类家电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蒸烤机10.洗碗机11.消毒柜12.净水软水机13.空气能采暖机14.扫地机器人15.智能门锁。
(二)新增15类家电产品:1.取暖器、2.电饭煲、3.电压力锅、4.空气炸锅、5.空气净化器、6.微波炉、7.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8.按摩椅(含按摩器)、9.吸尘器、10.衣物熨烫机、11.打印机、12.茶吧机、13.电磁炉、14.咖啡机、15.擦玻璃机器人。
二、申报条件
1.应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进行对接的能力。
3.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4.近3年无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6.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销售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1)销售主体名称、性质(个体户/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范围、门店数量、占地面积、授权品牌品类情况;(2)仓储能力:仓库地址、占地面积、储存家电数量;(3)配送能力:车辆基本情况(车型、数量、配送人员等),说明属于公司自有、运输公司合作、临时人员;(4)安装人员基本情况(人员数量、操作证件拥有、合同雇佣还是临时人员);(5)售后服务情况(是否拥有售后服务,哪些品牌产品属于公司售后范畴,哪些属于全国连锁品牌售后);(6)家电回收情况(回收场地地址、占地面积、回收家电种类、2023年、2024年1-9月回收数量情况、存放地址、后期如何处理,主要合作公司,如没有该项服务请在情况介绍中写清楚);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税务部门盖章);
5.经营门店门头照片、门店内部照片、仓库照片、车辆照片、司机、安装人员姓名电话等信息、家电回收仓库照片、旧家电处理相关发票、协议/合同等;
6.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材料;
7.(1)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8.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防范骗补、套补及综合处置能力的措施);
9.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2024年提供最近数据);
10.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11.情况说明(如果公司是2024年9月份后新成立并有相对成熟的家电经营经验,将相关经营数据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2.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时 间:第二批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1月6日18:00
方 式:申请单位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商务局(逾期送达视为无效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邮件命名方式:申请单位+家电以旧换新)发送至商务局工作邮箱。
地 址:万荣县后土大道东17号万荣县人民政府425房
联系人:董茹芳
电 话:
0359——4522127
18003460524
邮 箱:
wjm221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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