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宁夏银行已获准收购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
批复文件显示,固原监管分局于10月25日同意宁夏银行收购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并设立宁夏银行隆德支行。
固原监管分局要求宁夏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收购工作,并在宁夏银行隆德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该局申请核准开业。
资料显示,宁夏银行前身是银川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10月,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财政及企业、个人共同入股组建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为宁夏银行。
截至2023年末,宁夏银行资产总额为2033亿元,负债总额为1889亿元,存款余额为1544亿元,贷款余额为1088亿元。
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是由宁夏银行发起设立并控股,注册资本为4400万元,于2011年7月挂牌营业。
编辑:马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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