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对“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事件可能都有印象,但却未必知道,后来这位被害人诉诸法律,引出了一场影响深远的诉讼。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
“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议论”
2020年7月的一天,浙江杭州女子小谷取快递时,被快递站隔壁的便利店店主郎某拍了一段9秒钟的视频。随后,他又和另一个朋友何某一起,捏造了一个出轨故事安在小谷头上。
两人用小号一个扮演“寂寞少妇”,一个扮演“快递小哥”,编造出了多段“聊天记录”,发到一个车友群里。这两人和小谷素不相识,这么做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这些“聊天记录”随后就被群里的吃瓜群众打包转发,一传十、十传百地迅猛扩散。到小谷本人发现时,这个谣言不仅早已传遍杭州,甚至已经走向全国。
小谷回忆:“这个事情是我在北京的一个朋友发现的,当时我就意识到传播范围有多广了。周边所有小区全都知道了,同事也知道了,一夜之间我被所有人议论的时候,我整个人是蒙的。”
谣言对小谷的名誉、工作、生活,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那段时间,她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还被公司以影响到业务和声誉为由劝退,丢掉了工作。
很长一段时间里,小谷只要一踏入公共场所,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看到有人拿出手机的那一刻,我会立刻躲避,很担心再次被拍。”
自诉转公诉
两名被告人犯诽谤罪获刑
面对无端泼来的污水,小谷觉得不能只是默默忍受,她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随后又到被偷拍地点寻找线索。
小谷后来说,当她鼓起勇气选择面对这件事之后,她发现维权的每一个节点都是幸运的。
找到偷拍者,明确被告人是谁
小谷眼中第一个幸运的节点是,她很快就找到了偷拍造谣的人。在快递站遇到的一个知情人告诉她,视频是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拍的。而郎某由于并不认为这件事有多严重,被找到后当即就承认了。
郎某父亲:开玩笑的,也不是针对她,也不认识她,对不对,就是小朋友开开玩笑……
对方的态度,坚定了小谷提起刑事自诉的想法。“能伤害别人的玩笑从来不叫玩笑。刑事诉讼才能够真正地告诉他们,这就是违法的。”
找到偷拍者,让小谷具备了起诉的第一个条件。在很多网络暴力案件中,这一点恰恰相当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喻海松:过去为什么要设置为自诉案件,因为传统社会,侮辱诽谤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那么我们把告诉的权利交给被害人,这个时候如果公权力机关贸然介入,反而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但是到了网络社会,不是被害人想不想告诉的问题,是他无从告诉。他不知道被告人在哪里,被告人是谁。
获取证据,达到立案标准
当时一些网络平台已经删帖,如何取证,是摆在小谷面前的又一道难题。为了寻找证据,小谷通过多个媒体发声,向广大网友求助。热心网友陆续给她发来了几百个文件,大多是网页截图。
小谷随后了解到,由于截图容易修改伪造,不能直接作为证据,如果发现有关的网络帖子,必须拿着手机到公证处实时公证,才能作为合法证据。
就在她深感无奈的时候,又一个幸运来临了。小谷收到一个微信公众号的链接,里面的文章浏览量已经达到立案标准。
这个最终被公证保全下来的帖子,成为法院立案审查时最有力的一条证据。但从法律角度看,小谷能提供的证据,只能说达到了立案标准,诉讼结果还很难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敏诙:这个事件对她的影响、对于网络秩序的破坏到底有多大,其实当时的材料是没有办法全面反映的,最终还是要以证据的形式呈现到法庭上才可以。
自诉转公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介入
事后小谷才知道,在她搜集证据的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关注到了这个事件,进行了讨论。诽谤罪、侮辱罪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但司法解释里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以启动公诉。
由于这个表述比较笼统,缺少可操作细则,这个兜底条款实际上多年沉睡在纸面上。检察机关经研判认为,这一事件不仅侵害了小谷的利益,也对社会公众安全感和网络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可以适用这一条款。
2020年12月2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余杭区公安分局发出了这份检察建议书,标志着公诉程序的启动。
取证过程困难重重
专案组决定,首先对小谷自己收集的材料进行梳理,从中选取最典型的侵权言论,争取将她提供的线索转化为合法证据。他们向100多人进行了取证,既包括小谷的邻居、同事,也包括和她素不相识的网友、媒体人等。
这个过程中即便有司法机关出面,也困难重重。在通知网友配合做笔录时,一些网友误以为遭遇诈骗而挂掉电话,还有网友认为“网络上已经很轰动了,没必要再制作笔录”。
取证还需要从多家平台调取相关资料和数据。专案组深刻感受到,如果仅靠受害者自己去取证,究竟有多难。
“像公安作为执法部门去调取这些数据,人家就会按照法定义务出具给你。但如果是个人来调取,我觉得基本是难以实现的。我们专案组有十几位成员,取证也都取了将近一个半月,普通人我个人觉得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一位办案民警说。
2021年4月30日,该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两高一部”出台《意见》
明确网络暴力案件公诉标准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地融入生活,网络暴力犯罪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然而,能成功立案的很少,最终能作出有罪判决的更是少之又少,提醒着法律的滞后性。
针对这一问题,2023年9月,“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最突出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网络暴力案件公诉的标准。“这次不再是笼统的一句话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可以提起公诉,而是把它具体化为五项具体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说。
《意见》填补了过去的一些法律空白,由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也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对于这些改变,小谷说,“我觉得会有更多勇敢的人站出来。希望我不再成为唯一的幸运儿,每一个为了自己的自身权益努力的人都值得幸运。”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编 辑 | 张姮姮
校 对 | 王 琪
校 审 | 熊 婕
值班编委 | 赵 楠
来源丨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全文)
校 审 | 熊 婕
值班编委 | 赵 楠
来源丨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全文)
拒绝网络暴力,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