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盖州交警开展
秋季交通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部分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酒驾案例
姓名:张某某
车牌号码:无号牌三轮摩托车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1日13时50分
查获地点:盖州市库二线7公里
酒精含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为35mg/100ml
超载案例
姓名:于某
车牌号码:辽HF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
查获时间:2024年09月29日11时47分
查获地点:盖州市黑大线1522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大于百分之三十小于百分之四十的违法行为。
处 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01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02
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01
酒驾、醉驾的“成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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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货车超载的危害有哪些?
超过轮胎负荷,容易爆胎
车辆超载使轮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温度较高,极易造成爆胎事故。
重心不稳,变道、转弯、急刹时容易侧翻
货车超载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同时,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制动效能严重衰退,易导致刹车失灵、车辆失控等情况。
易破坏道路基础设施
货车超载对地面造成压力大,极易造成道路破损,还可能造成桥梁垮塌,对基础设施破坏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