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能需要(预先)承担哪些费用?

文摘   2024-11-23 20:30   上海  

问题的提出


在执行案件的推进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拒绝财产申报、拒不履行或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情况,为了顺利推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通常需要预先垫付费用,在执行回款后从被执行人钱款中予以扣划。


那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能需要(预先)承担哪些费用?


「法律解答」


笔者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案件事务办理经验,就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预先需要承担的各项费用归纳汇总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一、执行审计费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审计的,通常情况下需要申请人预交审计费。

二、评估费

执行过程中,若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需要第三方对处置物进行评估,在此过程中会产生评估费,由于是第三方收取,评估费需要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悬赏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悬赏执行,悬赏执行公告可以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和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发布。以上述形式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不收取公告费用。
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选择在报刊、广播电视、商业网站或户外广告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并自愿承担公告费。

四、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的,给予举报人的悬赏金的比例为不低于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但不超过举报财产处理额的30%,具体比例由申请执行人确定。

五、调查、差旅费用


若申请执行人聘请律师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除律师费之外,可能需要向律师支付调查费用、差旅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由申请执行人自行负担。


六、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费用


执行和解协议遵循双方意思自治,申请执行人可能因履行和解协议产生额外的费用,譬如为了债务人实现债权产生的各项费用。


七、申请以物抵债产生的费用

涉及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的,被执行人需要承担如购置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司法实践中,由于被执行人可能没有财产,不愿意主动缴纳前述税费,通常情况下一般由申请执行人予以负担。

八、为了推进执行产生的另行起诉费用

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做出规避执行的行为十分常见。申请执行人想要实现债权,可能需要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代位权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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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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