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守住钱袋子,警惕“熟人”诈骗

政务   2024-11-18 21:45   新疆  





“在吗,我最近手头紧张,需要还银行卡贷款,你能不能借我点钱?我给你算高利息。”
“放心,咱们这关系,我一定按时还你。”

……

  看着手机上“好朋友”信誓旦旦的保证,汤女士选择相信对方,将钱转了过去。殊不知,她早已掉进了对方的圈套。

  上月中旬,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他人借款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武某利用其社交关系和虚构事实对多名受害者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巨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原来,武某因深陷网贷困境无法按时还款,所以萌生了诈骗的念头。2023年11月,武某意外获取到他人身份信息,于是,他利用这一虚假身份,精心策划了一系列诈骗行为。

  武某先伪造身份证件,自称王雪(化名),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汤某。二人相处期间,武某谎称自己需要借钱用于资金周转,还银行卡贷款等,利用虚假身份写借条并编造还款计划和给予高额利息的承诺,骗取了汤某的信任,向汤某借款共计8万余元。

  在诈骗汤某的过程中,武某还认识了另外两名被害人李某、张某。武某同样以借钱、借用首饰为由,对两人实施了诈骗,并将两人的首饰变卖后偿还网贷。

  然而,纸包不住火,受害者发现自己联系不上武某后,意识到了对方的诈骗行为,遂到派出所报案,最终武某被依法逮捕。

  庭审中,武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11.5万元并得到谅解。武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谨防熟人陷阱,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不法分子会利用亲朋好友间的信任关系,利用花言巧语想方设法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心理,骗取财物。同时,对于诈骗行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勇于维护自身利益。

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张悦 通讯员 贾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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