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黎萍(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黎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黎萍利用担任中宁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转自:宁夏检察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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