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运作规范的市场秩序。请未进行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尽快于11月8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一、备案提交资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全套电子文档打印,请勿手写);
2.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租赁协议);
4.1名以上专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经纪人协理身份证、资格证和注册证,社保缴纳凭证以及所在房地产机构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经纪人或协理登记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和简历(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本机构房地产经纪业务规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7.经纪业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价格公示,请勿手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把资料准备齐全后,向有关部门申请;
2.受理:有关部门对所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受理;
3.审查:受理后,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审查;
4.颁证:审查通过后,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三、提交资料时间
2024年11月8日前
四、办理地址
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4办公室
五、发证时间
资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7927987
温馨提示:房屋交易双方切勿在未经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投稿邮箱:mjrm2023@126.com
责编:杨佳 审核:杨茹兰
策划:程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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