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裁判文书网)
当前经济形势下,信用卡逾期事件频发,而某些银行机构却借机收取高额违约金,将本该帮助客户渡过难关的职责,变成了赚取暴利的工具。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银行比高利贷还黑,短短几个月竟然让本金翻倍,这不是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案例回顾
"5万?你们这是在抢钱!"赵丽(化名)站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喊道。
37岁的赵丽原本在一家公司担任文员,工作稳定,虽然工资不高但收入尚且稳定。
那天,人事部门突然通知她被裁员,理由是公司进行人员优化。
赵丽心里明白,公司是嫌她年纪大了,跟新来的年轻大学生相比没有竞争力。
由于入职时间不长,公司给的补偿金很少。
正当赵丽为找工作发愁时,银行的还款提醒短信来了。
看着4000多的信用卡欠款,她陷入了两难。
赵丽独自抚养孩子,前夫是个赌徒,离婚后便再无音讯,全部重担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权衡再三,她选择了最低还款,把钱留给儿子交学费和生活费。
找工作的过程并不顺利,年龄成了最大的障碍。
第二个月,信用卡完全无力偿还。
面对银行接连不断的催收短信,赵丽的内心充满恐惧。
几个月下来,她通过各种方式东拼西凑,信用卡欠款已经累计到2.8万元。
银行开始打催收电话,赵丽苦苦哀求能否宽限几天。
得到的却是银行冷冰冰的拒绝。
走投无路的赵丽,只能选择不再接听催收电话。
几个月后,一纸法院传票送到赵丽手中。
令她震惊的是,银行竟然要求她偿还本息和违约金共计5万多元,短短几个月,竟然多出了2万多元的利息和违约金。
案例分析
银行拿出双方签订的信用卡合同,声称所有收费都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显示,逾期每天收取0.05%的利息,违约金按欠款的5%计算。
赵丽欠款28667.83元,产生近1万元违约金和1万多元利息。
《合同法》第509条虽然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但《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年利率不得超过36%。
银行在赵丽无力还款情况下,未采取及时止损措施。
反而持续累计计算高额违约金和利息。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违约金计算方式存在明显不合理。
判决结果:银行违约金条款无效,赵丽仅需偿还本金28667.83元及合理利息10803.2元,共计39471.03元。
判决依据:
1. 银行违约金超过司法实践中规定的0.03%标准。
2. 银行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导致债务持续膨胀。
3. 违约金叠加计算方式显失公平。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第一、遇到还款困难时,立即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方案,保留相关申请记录。
第二、详细记录银行催收行为,包括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据。
第三、依据《合同法》第54条和《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张银行违约金条款无效。
第四、收集工作变动、家庭困难等证明材料,证实还款困难的客观原因。
第五、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银行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网友评论道:银行这是在合法的框架下做着高利贷的勾当,这种盘剥式的收费方式简直丧尽天良!
还有网友认为:确实该处罚逾期的人,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而不是趁人之危大发横财。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