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购房群众: 近年来,我县部分农民自建房、安置房通过中介机构、自行销售等方式流向市场,存在不稳定因素,为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谨向您温馨提示: 一、未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在城市规划区内擅自占用土地或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均属违法行为。 二、您在购房时应注意了解所购房屋的用地性质等证书情况,如所购房屋用地是国有划拨性质,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补缴出让金、竣工验收取得不动产证后方可作为二手房交易;如所购房屋用地是集体用地、农民宅基地性质,则不能上市交易。 三、付款预订预购未完工的安置房、自建房、小产权等手续不全的房屋存在较大的风险,所签订的预订预购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产生纠纷,购房人可能承受较大经济损失,推荐购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或有产权现房、二手房。 四、咨询举报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 0794-3622550 县城管局 0794-3619069 县市场监管局 0794-3628911 县住建局 0794-3622509 县住房保障中心 0794-3610033 旴江镇政府 0794-3622506 县法律援助中心 0794-7112348 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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