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历即可!不限专业!2024年内蒙古公开招聘38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摘   2024-09-13 15:14   贵州  

招聘速览

 

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4年开鲁县公开招聘2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从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所辖社区现有专职网格员中定向招聘3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占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年限界定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8日(不含)至2006年9月18日出生(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现在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所辖社区从事网格员工作1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5.具有库伦旗户籍(库伦旗户籍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以前),配偶一方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人员和在库伦旗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社区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本办法实施前在岗的专职网格员等专职人员。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一切事宜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6:00

  交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8:00

  3.报名咨询电话:0475—4777564。

  4.报名需上传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社区网格员需上传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

  (3)非库伦旗户籍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结婚证原件和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证明;

  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退伍证或退役证明;

  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

  (5)报名费20元,笔试考试费50元,面试考试费50元。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5.报名须知:

  (1)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及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9月28日8:30至30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试卷种类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会议室。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证明原件1份;

  3.社区网格员需提供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放宽学历条件为高中(中职)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试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加分政策:1.在库伦旗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加2.5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2.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加2.5分;3.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加2.5分。以上加分项目在总成绩分数的基础上增加,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1项,不重复累加。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发布。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委组织部牵头,与旗委社会工作部、旗人社局、民政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报考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出现空岗等原因,本岗位无法递补时统一从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局备案,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库伦旗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聘用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4.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五、人才储备

  参加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均纳入库伦旗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因专职社区工作者退休、辞职等情形导致人员流失、岗位空缺的,统一从2024年库伦旗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补录,补录时仍需具备招聘条件中全部要求。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用人单位补录意见,每季度研究一次集中补录事宜,报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集中补录工作。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定向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统一从2024年库伦旗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集中补录工作按照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纪律监督

  1.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3.监督举报电话:0475—4777210 0475—4777559。

  七、其他

  1.本公告由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附件: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kulun.gov.cn/xwzx/tzgg/202409/t20240913_883133.html


2024年开鲁县公开招聘2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开鲁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开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开鲁县开鲁镇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不含)至2006年9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5.能够胜任入户采集居民信息,排查矛盾隐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6.开鲁县生源或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开鲁县户籍且报名时持有开鲁县户籍或配偶户籍为开鲁县户籍,或配偶在开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社区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现在岗的专职网格员等专职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方针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7.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lks.hncsxxkj.com/logi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连续、准确填写,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高中(中专)阶段填起,至获得最高学历为止,须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16:00

  交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17:00

  3.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开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进行,要求考生如实填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考试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试卷类型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应聘人员务于2024年10月11日-10月13日0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开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开鲁县户籍的应聘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开鲁县生源的应聘人员提供《普通高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配偶为开鲁县户籍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在开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的应聘人员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4张;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并取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5.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上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按《开鲁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聘用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475-6212575



  开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kailu.gov.cn/xwzx/tzgggs/202409/t20240912_882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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