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新区委发〔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优化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的意见》(宁新区管创发〔2020〕70号,以下简称《优化意见》),南京市江北新区现开展2024年“灵雀计划”政策兑现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
通过认定的2024年“灵雀计划”企业(附件1)。
种类和标准
依照《实施办法》(附件2)、《优化意见》(附件3)中扶持政策部分,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补贴、保险补贴、股权投资奖励、研发费用补助、技术转移奖补等。
申报材料
(一)总体材料
1. 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4);
2.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
(二)各项政策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培育灵雀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度贷款发生额、申请补贴额、已获得或确认获得的政府贷款贴息资金等);
(2)借款合同;
(3)借款借据;
(4)每月付息的银行对账单。
“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申请担保费(贷款担保)补贴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度贷款担保费发生额、申请补贴额、已获得或确认获得的政府相应扶持资金等);
(2)担保合同;
(3)担保公司开具的发票;
(4)担保费付款凭证或证明。
“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申请保险公司保费(贷款保险)补贴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度贷款保险的发生额、申请补贴额、已获得或确认获得的政府相应扶持资金等);
(2)保险合同;
(3)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
(4)保费付款凭证或证明。
“培育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申请股权投资奖励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度股权投资的发生额、申请补贴额、已获得或确认获得的政府相应扶持资金等);
(2)投资协议及验资报告;
(3)投资款项入账的相关银行对账单等相关凭证。
“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申请研发费用补助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度研发费用的发生额、申请补贴额、已获得或确认获得的政府相应扶持资金等);
(2)税务局汇算清缴相关材料或经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验证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
“灵雀企业”,“小灵雀企业”申请技术转移奖补
(1)申请补贴报告(包括2023年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相关凭证);
(2)技术合同复印件、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等。
申报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方式进行,企业在“宁企通”平台上,选择“政策申报”,选择区(园区)-江北新区-所属产业平台街道,选择所需申报的事项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属产业平台、街道。
2. 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填报材料保持一致,采用标准规格A4纸张,左侧胶装,一式一份。同一家企业不同类别申报资料应胶装在一起,各类之间用彩页隔开且做好目录索引。
3.网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8:00;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8:00,交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大厅C103窗口(地址: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025-88029506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025-88020862
“宁企通”平台:025-68505888
附件:
1.《关于公布2024年度“灵雀计划”企业的通知》
2.《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3.《关于优化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的意见》
4. 企业信用承诺书
5. 企业基本情况表
6. “灵雀计划”企业申报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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