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电动自行车有新规 正确选择安全第一

政务   2024-11-26 09:23   内蒙古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安全、更放心地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关注品牌,质量有保障。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优先选择知名品牌,这些品牌通常有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更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保证产品的性能和安全性,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放心。

了解政策,合法上路。确保所购电动自行车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其中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

关注性能,选对配置。电池是电动自行的动力源,应关注电池的种类(一般为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指标。电机性能影响骑行体验,建议选择功率适中、质量可靠的电机。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是安全的基本要求。刹车性能要好,刹车要灵敏、反应快。减震效果也很重要,前后减震的车型骑行更舒适。不要购买或委托他人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受法律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权热线。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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