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几个诉讼案件,也收到了不少在出现问题后来征求解决方案的法律咨询,有点想法儿。
事先声明,只是随便说说,纯属有感而发,仅代表自己,不认同的同志也请别拍,可以私信王律探讨。
我总是和客户强调,法律风险的事前防控远重于事后补救,但是,貌似很多人都不能完全理解,认为风险都没有发生,没必要去防控,有人甚至对我提出的事前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不屑一顾。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结果就是,往往通过法律文件中的几个字就能完全规避的风险,最后将不得不花费不菲的费用去解决。
比如,刚刚终结的一个诉讼案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写上“一次性了结”几个字,也不至于在对方事后盘点合同履行情况的时候,突然想到可以追究我方违约责任,进而成诉,我方不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额外费用。
比如,有个人身伤害的法律咨询,如果当初听从了我的建议,缴纳意外险或者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去转移风险,那么在学员在校区受伤要求额外赔偿时,就可以由保险公司处理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去降低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也不至于在被学员家长投诉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还得放低姿态和学员家长沟通、协调,赔了钱,还得陪笑脸。
比如,对于劳动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死的,但我们通过灵活的条款设计,也可以规避风险。最近有个劳动争议,如果当初听我的,在员工入职和离职的时候签署详实完备的法律文件,在员工提出主张的时候,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
做了这么多年的律师,这样的例子真的是数不胜数。看到客户因为忽视“事先防控法律风险”的重要性而产生不必要的支出,真的很惋惜。但我们可以防控法律风险的最佳时间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剩下的只能是手忙脚乱的事后补救,问题是,额外的钱花了,就一定能补好吗?
所以,真心劝告各位客户大大们,可长点心吧,法律风险的事前防控真的真的远重于事后补救,事前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听听律师的法律防控意见,让律师改个文件花不了多少钱,真的比你事后补救省钱,关键是事后补救的花费不可控,也不一定能补成啊。
唠叨完了,感谢看到最后的伙伴们